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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召开全省社会组织工作视频会议
 
 

 

省民政厅召开全省社会组织工作视频会议

 

 

  828日,省民政厅召开全省社会组织工作视频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分析形势检视问题,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确定目标部署任务。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石崧出席会议并讲话,全省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部分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代表参加会议。会上,沈阳市民政局、大连市民政局、辽宁省江苏商会、辽宁省纺织服装协会、辽宁省慈善总会、大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6个单位负责同志分别交流了相关经验做法。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局局长王茂彦主持会议。 

  石崧副厅长回顾总结了我省前一时期社会组织工作情况,肯定了取得的成绩,全省社会组织工作基本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积极进展和较好成绩,呈现出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态势。同时,也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发展不够充分,结构不尽合理;二是发展质量不高,作用发挥不充分不理想;三是党建工作还很薄弱,党组织有形覆盖、党的工作有效覆盖率比较低;四是法人治理结构和自身建设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规范的问题;五是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还存在会费标准偏高、层级过多、甚至强制收费,违规开展经营服务性收费,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等突出问题;六是在防控化解社会组织风险、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方面还存在工作不到位、力度不够的问题;七是一些地区还存在登记管理工作体制不顺、配合不畅,工作力量严重不足等问题。石崧副厅长强调,对于这些问题,各级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要清醒认识,高度重视,以问题为导向,从分析原因入手,切实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不断推动社会组织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石崧副厅长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做好新时期社会组织工作。今后一个时期,省社会组织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组织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抓好本级,推动战线,抓住重点,带动一般,深化改革,努力创新,补齐短板,强化弱项,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全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工作整体水平,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保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为辽宁全面全方位振兴做出应有贡献。通过几年努力,到2025年,基本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营造法制健全、政策完善、待遇公平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诚信自律、有序竞争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要实现以下7方面目标:全省社会组织数量适度,规模可控,结构优化,质量提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社区社会组织快速发展,为构建“三社联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提供重要组织保障;社会组织登记审批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进一步完善优化,“一网通办”全面实现;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更加精准有效,线上监管与线下监管同步进行,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有机统一;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两个覆盖”实现100%,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体现;社会组织法规制度和政策体系健全完备,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提供有力保障;社会组织在辽宁振兴发展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做出的贡献更大。 

  石崧副厅长强调,围绕省社会组织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党的建设是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在社会组织全部工作中居于核心和领导地位,是体现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方面,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社会组织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决不能成为无政府主义,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各级民政部门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融入社会组织业务工作中,同步部署,同步推动,不断加强对社会组织政治引领,确保社会组织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有序发展。年内,将启动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各级和社会组织要按照省委统一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 

  二、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各地要按照总量控制、规模适度、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依法从严进行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工作,切实把好社会组织登记入口关。要重点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登记审批。要会同业务主管单位、有关部门对社会组织成立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资格背景、社会组织名称、章程、业务范围等依法严格审查。要规范领导干部兼职,严格登记要件审核,做好社会组织首次会员大会和换届工作指导,在政策性、程序性、标准性上把好关。对没有按期进行换届或换届程序违规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建立社会组织退出机制,破解注销难问题,实现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良性循环机制。 

  三、不断加大社会组织监管力度要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切实把监管工作时刻放在心中、抓在手上。一是创新监管模式,提高信息化监管手段。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和信息公开,实现精准管理,探索分类管理,全面提升管理工作现代化水平。二是改革年检方式,加强“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实行网上检查与实地检查有机结合,材料检查与现场检查有机统一。对年检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单位,要在当地主要纸媒上进行公开公示,同时也要在其他媒体上适当公开公示。对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年检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决不能迁就照顾,特别是连续2年以上没有年检的,要坚决予以撤销,决不能手软。三是将评估工作纳入常态化监管手段。省厅从今年开始,将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通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规范,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四是持续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整治工作。要将涉企乱收费与年检和评估挂钩,纳入诚信黑名单,性质严重拒不整改的不予通过年检,评估实行一票否决。对违规收取会费的,约谈了解情况,责令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前暂停收取会费,到期不整改的依法处理;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但未收费的,立即约谈并叫停,责令按期整改;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并收费,收费数额较少的,约谈并督促其全额退还收取资金,收费数额较大的,依法处罚。五是持续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要以属地化为主,加强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形成常态化长效机制,做到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持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和常态化整治模式,树立社会组织良好形象,营造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六是持续开展社会组织名称不规范整治。对社会组织名称与章程和业务范围明显不符的或违反有关规定的,要坚决按照中央和省工作部署,认真进行整治,到2020年底,全省要全面完成这项任务。七是务必做好防控化解社会组织政治风险工作。各级民政部门和社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工作部署,结合省厅下发的《关于做好社会组织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抓好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四、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大发展结合本地实际,着力做好社区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政策创制和制度设计,把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发展作为社会组织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提上重要工作日程,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全省社区社会组织数量大幅度提升,政策保障体系健全完备,“三社联动”格局真正形成,在全省城乡基层治理、基层服务方面的作用充分有效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整体水平显著提升。 

  五、推动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成立社会组织的根本目的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优势,在推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发挥作用,建功立业,这也是社会组织的初心和使命。各社会组织和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牢记初心,不忘使命,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在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更好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方面下功夫、用气力。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尽可能从具体的日常的繁琐的登记管理事务中解脱出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打破定式,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引导指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方面。省厅要带这个头,着力推动社会组织重点发挥四方面作用:即在为会员服务、为会员维权、促进行业发展、制定行标行规、维护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为党委政府提供咨询、建议、决策、统计,更好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企业、群众的桥梁纽带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为辽宁招商引资、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建设、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助力辽宁脱贫攻坚、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这应作为各级民政部门和各社会组织今后工作的一条主线,在这方面做得很不够,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今年上半年,部分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参加了陈求发书记、唐一军省长出国招商活动,辽宁省江苏商会、浙江商会、福建商会等为辽宁招商引资做出了重要贡献,省委省政府给予充分肯定。大多数社会组织也都从各自的领域积极发挥作用。实践证明,社会组织有为才有位,有位才有威。省厅社管局日前与省扶贫办、省扶贫协会积极联系对接,从尚未摘帽的5个贫困县中推出88个扶贫项目,推动省管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各省管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要积极对接认领相关项目,组织会员单位积极参与或组建联合体联合参与,为辽宁提前一年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做出积极贡献。在推动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方面,从2020年开始,各级民政部门和社会组织每年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将这方面的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二是每年要组织一次有影响的活动;三是要加强与扶贫办工作联系协调,利用扶贫办项目信息优势和登记管理机关社会组织资源优势协同合力推进;四是切实加强数据统计工作,这方面工作以前几乎是空白。很多社会组织都做了很多工作,但是反映不出来,问题就在此。一方面,社会组织本身缺乏这方面的工作习惯,做了好事不能及时上报,另一方面,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统计工作开展不够。各地民政部门和社会组织从今年开始,做好这方面工作,年底前将各级社会组织发挥“四个作用”情况进行系统规范统计汇总,形成报告,上报上级民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要把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每年向党委政府报告一次,并积极向社会公开宣传,并以适当方式进行表彰,对贡献突出的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年检、评估等方面予以优先和照顾。 

  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省本级行业协会商会将于2019年年底全面完成脱钩改革任务,各市安排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任务。希望各市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前期基本完成脱钩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进行梳理检视,尽快制定本地区深化脱钩改革工作方案,按时间节点和序时进度有序有力推进各项工作,做到应脱尽脱,不留尾巴,力争提前完成任务。有关情况要按要求及时上报,省厅将适时通报各地完成进展情况。 

  石崧副厅长最后要求,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工作整体水平提供有力保证。一是要加强法规政策创制,确保社会组织在法制化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同时,要加强社会组织法规政策培训,加大力度,有计划地组织实施,想办法扩大培训覆盖面,既要对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更要对社会组织进行培训。二是要努力转变工作作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是政府为民服务的办事窗口,一举一动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的满意度。要深入社会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听取社会组织的愿望和心声,不断改进工作;要注重与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的联系沟通,听取意见和建议,共同做好社会组织工作;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把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落到实处,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要处理好亲清关系,既要满腔热忱为社会组织服好务,积极参加政策规定可以参加的社会组织活动,又要守住廉洁底线。要不断加强登记管理机关自身建设,增强团结,凝聚共识,激发干劲,为做好社会组织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三是要明确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登记管理机关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做好社会组织党建、登记、监管、服务等各方面工作;业务主管单位要按照社会组织法律法规和双重管理的原则,履行好承担的七项法定责任,对机构改革后,社会组织原业务主管单位发生变化的,由承接相应业务的新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不得拒绝接收,确保社会组织正常运转;社会组织要在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范围内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管理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工作。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要形成各履其职,各施其责,相互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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