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 厅(局、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结合基层执法实际需求,我部对2023年印发的《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自2026101日起施行。《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的通知》(农法发〔20233号)同时废止。

 

附件:1.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2.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

 

 

农业农村部

  202684日

 

 

附件下载:

1.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pdf

2.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pdf

 

 
 
 
  

    

订阅号        微信群

辽宁省畜牧业协会版权所有 2016 辽ICP备16012756号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南驻路11号301室 邮编:111000 电话:0419-2306200
网址:www.lnxmxxw.com 邮箱:lnxm@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