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2026年国家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6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6〕4号)有关部署和《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和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等项目的通知》(农种创函〔2026〕1号)有关要求,为做好2026年国家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项目实施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项目,科学测定参测群体生长性能、繁殖性能等指标,为种畜禽遗传评估和后裔测定提供数据支撑,为科学制定育种规划打好基础。
二、实施单位
(一)奶牛生产性能测定
辽宁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二)肉羊生产性能测定
辽宁省辽宁绒山羊原种场有限公司、朝阳市朝牧种畜场有限公司、彰武县天丰种羊养殖有限公司。
(三)生猪生产性能测定
辽宁伟嘉农牧生态食品有限公司。
三、实施内容
(一)奶牛生产性能测定
完成测定奶牛12000头,每头奶牛每个泌乳期测定不少于6次,测定内容包含乳蛋白率、乳脂率、体细胞数等指标。
(二)肉羊生产性能测定
辽宁省辽宁绒山羊原种场有限公司、彰武县天丰种羊养殖有限公司分别完成测定羊1800只;朝阳市朝牧种畜场有限公司完成测定羊1700只。测定内容包括生长性状、繁殖性状等指标。
(三)生猪生产性能测定
完成测定猪13000头。其中,生长性能测定12000头以上、饲料转化率测定1000头以上。核心群每头猪每胎测定量不少于3头(公猪不少于1头,母猪不少于2头),核心群测定不少于600头大白猪能繁母猪所产的后代。
四、资金安排
2026年,中央财政安排我省生产性能测定资金共556万元。其中:奶牛84万元,肉羊212万元(辽宁省辽宁绒山羊原种场有限公司、彰武县天丰种羊养殖有限公司各72万元,朝阳市朝牧种畜场有限公司68万元),生猪26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水电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饲料费、疫病防治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劳务费、印刷费等与生产性能测定直接相关的各项支出。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推动。项目属地农业农村部门及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辽宁省辽宁绒山羊原种场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项目的重要意义,压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做好项目调度跟踪,强化项目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年度测定任务。
(二)规范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2021-2035年)》及配套技术规范要求制定实施方案,重点围绕种畜禽生长速度、饲料转化率、繁殖泌乳和绒用等性状,采用自动化、智能化测定技术,科学开展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按要求将测定数据及时报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辽宁省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辽财农规〔2023〕21号)以及财务管理等有关规定,保证项目资金及时拨付、专款专用,严禁以拨代支、挤占挪用,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四)报送项目总结。认真组织做好项目总结和绩效评价,总结内容要客观、全面、准确,包括生产性能测定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采取措施、取得成效等。请有关单位于12月15日前,完成项目测定任务,并以正式文件报送工作总结和绩效自评报告,同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更新资金执行及绩效指标完成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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