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文件
辽农农〔2026〕184号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智慧
农(牧、渔)场和数字农业工厂、智慧
农批市场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 大连市海洋发展局,丹东、锦州、营口、葫芦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农业科学院,沈阳农业大学、大连海洋大学: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全产业链深度融合, 探索“技术突破—场景验证—产业应用—体系升级”的路径,集成应用适宜的信息技术装备,因地制宜建设智慧农(牧、渔)场和数字农业工厂、智慧农批市场,推动形成“智能+装备+设施”和“一产+二产+三产”的智慧农业发展体系。现组织开展 2026 年省级智慧农(牧、渔)场、数字农业工厂及智慧农批市场的培育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功能定位
省级智慧农(牧、渔)场:聚焦种养殖业,配备智能化设施和机械化设备,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智能化管理方法,实现关键生产过程信息感知数字化、管控决策智能化、生产作业精准化。主要针对开放、半开放生产环境,以核心环节数字化升级为重点,季节性、阶段性应用智能化技术,包含智慧农场、智慧牧场、智慧渔场三个子类。
省级数字农业工厂:聚焦工厂化育苗育秧中心、植物工厂、数字车间等设施内高精度控制环境,全数字化+高智能化驱动生产全流程,装备和技术高水平集成, 连续优质高效生产,突破时空限制和土地制约, 实现数字孪生级环境调控与虚实互动。主要针对全封闭、半封闭高度集约生产环境,以全流程集约化自动化为基础,24 小时应用智能化技术,包含工厂化育苗(秧) 中心、植物工厂、数字化加工车间三个子类。
省级智慧农批市场:聚焦农产品流通领域,利用物联网、区块链、智能结算等技术,改造升级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农产品流通枢纽,实现交易数据化、品控智能化、物流高效化和管理智慧化。
二、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等可根据具体类型参照执行) 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具备转化能力的教学科研单位等。主体应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信誉优良, 原则上连续稳定运营 3 年以上,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专业技术和运维保障能力。申报名称统一设定为“XX市 XX 县(市、区)省级智慧(农/牧/渔)场/数字农业工厂/智慧农批市场”。
三、重点建设内容
省级智慧农(牧、渔)场:智慧农场重点应用环境监测调控、水肥药精准管理、智能植保、无人巡检运输、智能农机等技术装备。智慧牧场重点应用个体体征监测管理、环境精准调控、自动巡检消杀、疾病智能诊断、精准配方饲喂、自动采集清污、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技术装备。智慧渔场重点应用环境和水质监测、自动增氧、智能巡检、智能投饲、个体行为观测、鱼病智能诊断、分级计数等技术装备。
省级数字农业工厂:工厂化智能育苗(秧) 中心重点建设集约化数字化育苗育秧基地,应用育苗催芽播种等智能装备,供应高质量种苗。植物工厂重点配备智能卷帘机、高清摄像头、多层立体栽培、人工光环境智能调控、营养液精准循环供给等装置设备,集成作物生长监测、环境参数实时调控、水肥一体化管理系统。数字化车间重点装备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应用视觉检测、智能分选、自动化包装、AGV 搬运等设备,建设生产过程执行系统(MES)、数字孪生系统。
省级智慧农批市场:部署智能安防、车辆识别、智能地磅、溯源一体机等终端。建设智慧农批管理云平台,集成电子结算、供应链金融、货源车源信息匹配、食品安全检测数据直连、商户信用管理、价格指数发布等功能。鼓励应用区块链技术增强交易与溯源数据可信度。
四、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技术优势,适应现代化生产需要,因地制宜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不同产业生产规模应达到以下标准。
1.智慧农场,大田种植面积不低于 800 亩;果园种植面积不低于 500 亩;设施农业(园艺)设施内面积不低于 15000 平方米。
2.智慧牧场,生猪养殖场商品猪年出栏量不低于 1000 头或能繁母猪存栏量不低于 500 头;奶牛养殖场年存栏不低于 200 头;肉牛养殖场年出栏不低于 200 头;蛋鸡养殖场年存栏量不低于 10万只;肉鸡养殖场年出栏量不低于 50 万只;羊养殖场年出栏量不低于 500 只。
3.智慧渔场,淡水池塘养殖覆盖面积不低于 100 亩;海水池塘养殖覆盖面积不低于 500 亩;海水陆基工厂化养殖面积不低于2000 平方米,网箱养殖面积不低于 1 万平方米。其他特色渔业养殖需具备相应规模。
4.数字农业工厂,工厂化育苗(秧)中心单体面积300 平米、 10 栋以上,蔬菜繁育中心年繁育商品苗能力原则上应达到 400 万株以上;食用菌菌种(菌包)繁育中心年生产能力原则上应达到20 万袋以上;蔬菜类植物工厂建筑设施内面积 500 平米以上;数字化车间生产过程中农产品加工数字化率不低于 70%。
5.智慧农批市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 20 亩,年交易额不低于 1 亿元人民币。
五、申报与评定流程
采取“主体申报、县级核查、市级评审推荐、省级评估认定”的程序进行。符合条件的主体向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并现场考察,形成推荐意见报市级部门。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各县(市、区)推荐项目进行评估,择优排序后向省农业农村厅正式行文推荐。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项目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培育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建设 2026年省级智慧农(牧、渔)场、数字农业工厂、智慧农批市场,并予以公布。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市农业农村部门于 2026年7月15 日前,将推荐文件、申报材料纸质材料( 一式三份)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同时,将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
韩斌,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
联系电话:23448801
电子邮箱:nwfzjhc@163.com
邮寄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长江北街 39 号省农发中心农业农村信息部收件人:王彪
联系电话:18202418877
附件: 1.辽宁省智慧农(牧、渔)场、数字农业工厂、智慧农批市场建设场景参考指引
2.辽宁省智慧农(牧、渔)场、数字农业工厂、智慧农批市场建设方案(模板)
3.2026 年辽宁省智慧农(牧、渔)场、数字农业工厂、智慧农批市场投资计划表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6月24日
附件1
辽宁省智慧农(牧、渔)场、数字农业工厂、智慧农批市场建设场景参考指引
一、省级智慧农(牧、渔)场建设内容参考指引
省级智慧农(牧、渔)场指在开放或半开放环境下,以核心环节数字化、自动化提升为重点,季节性、阶段性应用智能化技术的农业生产载体。侧重关键环节的精准化、少人化管理,解决种养殖中感知监测、精准作业与质量追溯问题。
(一)智慧农场
1.“天空地”一体化感知与智能调控。鼓励集成卫星遥感、气象监测、无人机航测、地面传感器等设备并采集数据,建设观测平台和无人机站点。应用计算机视觉技术,部署产量预测模型。
2.水肥药精准控制。重点布局智能水肥一体化系统,支持分区变量供给。搭建病虫害智能监测预警平台,实施植保无人机等精准变量施药。
3.智能农机与少人化作业。能够应用北斗辅助驾驶、数据采集终端等系统,推广“AI+农机”模式,实现耕、种、管、收精准作业。
4.质量可追溯。建立“地块-投入品-农事操作-产品”电子生产档案。鼓励建设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平台,对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二)智慧牧场
1.环境智能调控。能够部署温湿度、二氧化碳、氨气、硫化氢等传感器,依托智能环控模型,自动联动风机、湿帘、智能除臭、供暖等设备并采集相关数据。
2.个体监测与精准饲喂。具备推广应用电子耳标、项圈式可穿戴传感器条件,采集畜禽个体身份识别、体温监测、活动量及反刍行为。配套精准饲喂站和自动化料线,动态调整日粮饲喂方案。
3.疫病预警与生物安全。构建基于环境指标与个体体征的多维度疫病预警模型,应用智能洗消门禁管控系统。建立覆盖引种、饲喂、防疫、诊疗、出栏全流程电子档案,鼓励对接省级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
4.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具备推广自动化干湿分离清粪条件,在线监测堆肥发酵或沼气工程处理关键参数,建立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数字化台账。
(三)智慧渔场
1.水质与环境实时监测控制。能够布设溶解氧、水温、PH、氨氮、亚硝酸盐、盐度传感器,联动增氧、换水设备自动应急处置,自动采集处理相关数据。
2.绿色生态养殖管控。构建池塘内循环、工程化循环水、稻渔综合种养等数字化生态养殖系统。具备水下机器人、变量精准投饲、鱼病诊断等设施设备,运用物联网设备实时监测尾水排放指标,建立全流程电子档案。鼓励对接省级追溯平台。
3.深远海养殖与海洋牧场信息化。因地制宜开展养殖工船、深水网箱信息化改造,配套通信导航、环境监控、远程安防及能源管理系统。具备集成卫星遥感、水下声学等技术能力,搭建或应用综合管理平台。
二、省级数字农业工厂建设内容参考指引
省级数字农业工厂指在高度集约、全封闭或半封闭环境下,以集约化自动化为基础,深度融合物联网、机器视觉、智能装备与决策控制系统,能够24小时、周年应用智能化技术的农业生产加工载体。侧重全流程的自动化、无人化操作及基于大数据的智能化决策。
(一)工厂化育苗(秧)中心
1.一体化立体设施。具备环境可控的智能连栋温室或玻璃温室、立体育苗设施、水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自动化播种流水线、嫁接流水线和成品包装流水线。
2.智能化控制系统。集成环境监测、调控设备,通过风机、湿帘、遮阳网、空调等设备进行联动控制。根据EC/pH等传感器数值精准控制水肥。利用轮式轨道、传送带、天车、升降机等,构建全自动的种苗转运网络。可配备巡检、运输机器人,或双氧循环催芽设备、循环式立体育秧架等自动化设备,提升作业效率。
(二)植物工厂
1.设施构型与立体栽培架构。以标准海运集装箱、非标准集约设施为基体,进行农业功能化改造与结构加固。外形采用高强度、高阻燃、高保温系数材料,形成具有高阻燃、高保温与气密性的围护结构。内部集成多层垂直立体种植架系统,架构设计支持平面、层叠等布局。系统兼容多种无土栽培模式,配备标准化食品级种植槽及定植板。
2.人工模拟植物生长环境。全密闭式环境控制系统精准调控温湿度及CO₂浓度,全光谱LED光系统动态调整红蓝光配方适配作物生长周期,立体栽培系统通过平面、多层、气雾模式灵活适配产能需求,智能水肥系统实时监测营养液成分并自动调配灌溉,自动化设备实现播种、移栽、采收全流程少人化操作。通过正压通风设计配合多级空气过滤系统,维持生物安全与洁净度。
3.引入AI决策中枢。整合物联网与大数据,提供生长预测与病害预警,可扩展植物表型分析、环境监测等N个定制模块,形成闭环智能生产体系。按需灵活搭配检测模块(植物、土壤、环境、农产品),适配多样化场景需求。
(三)数字化车间
1.智能分级与分选。能够配置基于近红外光谱、高光谱成像或机器视觉的智能分选设备,对原料的大小、外观瑕疵、内在品质等进行无损检测、自动分级。
2.净菜预处理。引入自适应清洗等设备,自动去皮、去核、切分、智能称重投料和预冷保鲜,并与前端分级设备联动。
3.在线检测与智能管控。配置集成机器视觉、X射线、金属探测、重量选别、成分在线分析仪等装备,对成品或半成品进行在线非接触式检测。自动关联在线检测数据与生产批次,形成电子化质量档案。
4.应用自动化加工装备。部署模块化、连续式的数字化加工生产线,开展智能连续超高温瞬时杀菌、真空冻干、超临界萃取、自动发酵罐、智能化提取浓缩、自动炒制等操作。
5.数字化包装、仓储与追溯闭环。引入自动计量充填、自动包装、自动装箱、机器人码垛、自动缠膜等装备。建设自动化立体仓库或应用AGV搬运车、电子货架、温湿度自动调控系统,通过WMS系统进行库位管理、先进先出、库存预警与自动盘点。应用RFID、条码或二维码批次赋码,自动采集生产、加工、物流等信息,提供可追溯数据。
6.数字孪生车间。利用三维建模、物联网数据驱动,构建与物理车间映射的虚拟数字孪生体,实时可视化监控设备运行状态、生产进度、物料流转、环境参数,并进行工艺仿真、产线虚拟调试、瓶颈分析与预测性维护。
三、智慧农批市场建设内容参考指引
1.智慧交易与电子结算系统。能够建设支持挂牌、竞价、集采集配等模式的线上交易平台,实行实名注册登记。具备推广智能电子秤、IC卡及移动应用,实现称重、计量数据自动采集关联的条件。能够部署智能计量设备与在线校准系统,建设统一电子结算中心,支持银行卡、移动支付及供应链金融等应用。自动汇聚交易数据形成大数据池,支撑商户信用评价与市场信息化监管。
2.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管控与追溯。能够配置农残、兽残、重金属快检设备,检测结果实时上传至市场平台和省级监管平台。能够建立以入场查验、批发批次为单元的追溯机制,对接上游生产与屠宰加工档案数据,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信息关联及商品赋码。能够集成商户、摊位、物业收费、车辆、安防等业务,具备推广线上租赁、缴费等服务的条件。通过部署室外电子屏实时发布参考价格、行情、库存、检测结果等信息。
3.数字化供应链与产销对接服务。能够推广应用兼容RFID与条码的WMS系统,精细管理库存、货位、效期、温湿度。建设或依托应用IOT冷链监控平台,保障极端天气下冷链不断链,实现智能配送调度系统优化路径,降低物流损耗。能够连接产地供应商与采购商,汇聚匹配供需信息,具有支持骨干市场搭建区域性、全国性数字化集散平台。能够鼓励商户开展电商,提供直播、代运营等服务,具备推动市场数据对接主流电商平台,发展“批发市场+直播电商”“城市中央厨房+净菜配送”等模式的条件。
4.大数据分析与智慧决策支持。能够汇聚交易、物流、检测、商户等数据辅助经营决策。具备建立价格异常、供需失衡、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的能力和条件,支撑应急保供与精准调控。建立数据标准、数据清洗、数据治理、数据共享、数据安全全流程机制。应用计算机视觉,实现进场农产品品质自动分级、农残图像快筛、车辆与人员行为分析。可部署农产品交易大模型,运用人工智能开展价格预测、供需分析、消费画像、风险预警、客流分析、信用评价。
附件2
XX市XX县(市、区)智慧农(牧、渔)场和数字农业工厂、智慧农批市场建设方案(模板)
申报主体(公章):
申报项目类别:□智慧农场□智慧牧场□智慧渔场□数字农业工厂□智慧农批市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填报日期:
一、项目摘要
项目名称:XX市XX县(市、区)省级智慧(农/牧/渔)场/数字农业工厂/智慧农批市场(XX核心品种或服务)
申报主体:(名称、类型)
建设目标:简述项目计划达成的总体目标,如技术集成的先进性、数字化水平的提升程度、预计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核心建设内容:概述项目在信息技术集成应用、智能装备升级、数字平台建设等方面的重点工程。
总投资与资金来源:简述项目总投资额及自筹、申请补贴等资金来源构成。
二、申报主体基本情况
(主体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连续稳定运营3年以上,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主体概况: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所有制性质、主营业务范围、组织架构、人员构成(特别是技术人员比例)。
经营规模与业绩:近三年的主要生产/经营/服务规模、产值、营业收入、利润等,说明行业地位和示范带动能力。
资质与荣誉:已获得的相关资质认证、管理体系认证、荣誉奖项、示范称号等。
三、现有信息化基础条件与现状分析
硬件基础:现有传感器、物联网设备、智能农机/装备、网络基础设施、数据中心等配置情况。
软件与平台:已部署使用的管理软件、信息系统、数据分析平台等。
技术团队与运维能力:现有信息技术人员的数量、结构和技术能力,以及与外部技术力量的合作情况。
数据资源基础:已积累的数据类型、规模、管理及应用情况。
现状问题与需求分析:分析当前在数字化、智能化方面存在的主要短板、瓶颈及本次建设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四、项目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明确项目建成后将成为何种类型的标杆(如:区域性智慧生产示范单元、智能化加工示范工厂、现代化农产品流通枢纽)。
具体量化指标:设定可量化、可考核的目标,例如:
技术应用类:物联网覆盖率、关键环节自动化/智能化率、数据自动采集率、决策模型应用数量等。
效益提升类:预计生产效率提升百分比、运营成本降低百分比、产品优质品率提升幅度、能耗水耗降低比例、交易效率提升等。
示范带动类:预计培训人次、技术辐射面积、带动农户数量等。
五、建设方案、投资与实施计划
包含已建成和下步计划建设内容两部分。列出各项建设内容的投资预算,明确自筹资金、申请财政补助资金、银行贷款等资金来源的金额和比例。分阶段(如筹备期、建设期、试运行期、验收期)明确主要工作内容、时间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