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畜牧业协会组建于2003年,至今已历经3届。根据民政部、辽宁省畜牧业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辽宁省畜牧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将于2017年8月届满,拟定于2017年3月下旬召开辽宁省畜牧业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诚邀畜牧行业专家学者、企业代表、业界同仁踊跃参加,共铸辽宁省畜牧业协会的辉煌!
一、会员资质
凡在辽宁省内从事畜牧业及相关行业的管理、生产、经营、科研、教学、宣传、服务等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具有中国国籍的从事畜牧业及相关行业的管理、生产、经营、科研、教学、宣传、服务等的工作人员及个体劳动者,承认和遵守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自愿履行会员义务的均可申请加入协会。
本协会的会员分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分为:团体会员、理事单位团体会员、常务理事单位团体会员、副会长单位团体会员、会长单位团体会员。
(一)会员条件
1.单位会员:凡具有法人资格,承认本协会章程,在本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从事畜牧业及相关行业的管理、生产、经营、科研、教学、宣传、服务等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可申请入会。
2.个人会员:凡承认本协会章程,从事畜牧业及相关行业的管理、生产、经营、科研、教学、宣传、服务等的工作人员及个体劳动者,并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个人可申请入会。
3.申请时间:请务必在2月15日前将电子稿申请表发送至协会邮箱(lnxm@sina.com),盖章原件邮寄至秘书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批准入会
1.个人被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未终了的;
2.企业处于破产整顿期间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4.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
5.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者。
二、入会程序
(一)单位会员入会的程序
1.申请单位向协会秘书处和下属分会提出申请;
2.填写《辽宁省畜牧协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
3.企业提供当地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简介;
4.社会团体提供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章程;
5.将材料报协会秘书处审核批准(理事、常务理、副会长须经代表大会或理事会审核批准);
6.缴纳本届会费;
7.颁发会员证书。
(二)个人会员入会程序
1.个人向协会秘书处或相关分会提出申请;
2.填写《辽宁省畜牧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3.提供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4.将材料报协会秘书处审核批准;
5.缴纳本届会费;
6.颁发会员证书。
三、会费标准(拟定方案)
会长单位5000元/年;副会长单位3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1000元/年;理事单位500元/年;会员20元/年。
四、联系方式
秘书处电话:0419-2306200(兼传真)
联系人:高月15141907169 邵孟跃15174198790
地址:辽阳市太子河区南驻路11号 邮编:111000
邮箱:lnxm@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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