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部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养殖场(户)出售或者运输畜禽前,应当由谁申报检疫?出售或者运输畜禽前,畜禽养殖场(户)应当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畜禽养殖场(户)可以委托畜禽收购贩运单位或个人代为申报检疫,但是,畜禽贩运经纪人需持有养殖场(户)出具的委托书。屠宰动物的,应当提前6小时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急宰动物的,可以随时申报。进出口动物和动物产品,承运人凭进口报关单证或者海关签发的检疫单证即可运输。吉林省属于布鲁氏菌病一类地区。一类地区免疫牛羊,在免疫45天后可以凭产地检疫证明在一类地区跨省流通。可以直接到动物检疫申报点填报,也可以通过传真、电话或者“动监e通”申报。通过电话申报的,需要在现场补填检疫申报单。应当提交动物检疫申报单;养殖场申报检疫的,应提供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档案、相应疫病实验室检测报告。兔病毒性出血病(兔瘟)、兔黏液瘤病、野兔热、兔球虫病。需要。羊驼的产地检疫依照《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执行,检疫对象暂定为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炭疽、小反刍兽疫。集中屠宰马、驴、骆驼、梅花鹿、马鹿、羊驼等,需要申报检疫吗?需要。马、驴、骆驼、梅花鹿、马鹿、羊驼等的屠宰检疫,依照《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NY467-2001)执行。按照《水貂等非食用动物检疫规程》(试行)要求,对水貂、银狐、北极狐、貉及其皮张进行检疫,其他产品不可检疫。水貂、银狐、北极狐、貉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检疫对象有哪些?犬瘟热、细小病毒性肠炎、狂犬病、狐狸脑炎、传染性肝炎、炭疽、水貂阿留申病、伪狂犬病。水貂、银狐、北极狐、貉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的胴体可以食用吗?能感染所有的牛,黄牛、奶牛、水牛等易感,无年龄差异。不需要。省内出售、运输实验动物的,凭加盖实验动物生产单位印章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附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出售、运输。向省外出售、运输实验动物,申报检疫应提交什么材料?应提交动物检疫申报单;实验动物生产单位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实验动物使用单位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复印件);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复印件),并附符合该实验动物微生物学等级标准最近3个月内(无菌动物为最近1年内)的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实验动物免疫情况(作为生物制品原料的、用于特定病原研究和生物制品质量评价的以及照标准规定不能免疫的实验动物除外)。应当提交动物检疫申报单;养殖场申报检疫的,应提供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档案、相应疫病实验室检测报告;个人申报检疫的,应提供狂犬病免疫证明及相应疫病实验室检测报告。官方兽医实施产地检疫时,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准备哪些材料供官方兽医查验?饲养场(养殖小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档案;调运种用动物的,提供《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按规定需要进行动物疫病实验室检测的,提供动物疫病实验室检测报告。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病或猫泛白细胞减少症(猫瘟)检测以及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检疫出证时,如果有监测报告是否还需要提供检测报告?
(1)出具检测报告的实验室符合资质条件。由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经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批准符合条件的实验室。
(2)检测报告符合调运要求的有效期。
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经检疫应符合哪些条件,官方兽医可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1)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2)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4)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乳用、种用动物和宠物,还应当符合农业部规定的健康标准。出售、运输的种用动物精液、卵、胚胎、种蛋,经检疫符合哪些条件,官方兽医可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1)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种用动物饲养场;(2)供体动物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4)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5)供体动物的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农业部规定。出售、运输的骨、角、生皮、原毛、绒等产品,经检疫符合哪些条件,官方兽医可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1)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
(3)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胴体及分割、包装的动物产品符合哪些条件的,官方兽医可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施检疫标志?(3)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经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到达目的地后,需要直接在当地分销的,货主可以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换证。换证应当符合哪些条件?(1)提供原始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完整,且证物相符;(2)在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保质期内,且无腐败变质。经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到达目的地,贮藏后需继续调运或者分销的,货主可以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重新申报检疫。输入地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对符合哪些条件的动物产品,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1)提供原始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完整,且证物相符;(4)农业部规定进行必要的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货主应当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监督下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的规定处理,处理费用由货主承担。官方兽医依法履行动物、动物产品检疫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官方兽医应当具备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程序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官方兽医应当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任命。
信息来源:吉林动物卫生监督所 |